地支特殊生克
甲木老师·2011-8-31
学过刑冲合害的人都知道,地支是通过刑冲合害来发生关系的,如果地支彼此之间没有刑冲合害的关系,那它们是不作用的,比如说:酉金和子水,彼此没有刑冲合害的关系,所以酉金不能生子水。 但是有些地支就算彼此没有刑冲合害的关系,它们也是能作用的,这些特例如下:
特例有:未克申酉、子生寅、丑生申、子克巳、辰晦巳午、巳生戌。
(注意:辰土与亥水不作用)
分述如下:
①未克申酉:
a. 当未土生于巳、午、未、戌月时,未土克申酉金,此时申酉金减半(杂气不变),未中丁火减力1度(其余不变)。
b. 当未土生于寅卯申酉月时,未土克申酉金,此时申酉金减力1/3(杂气不变),未中丁火减力0.67度(其余不变)。
c. 当未土生于亥子丑月时,未土没有克金之力也无生金之力,未土和申酉金力量不发生任何变化。
d. 当未土生于辰月时,未土克申酉金,此时申酉金减力1/6(杂气不变),未中丁火减力0.33度(其余不变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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